为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本领、提升工作素质,充分认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的有关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二、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办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不少于一次),使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
(一)办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内容,分层次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培训,推动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在大学、干部教育学院组织举办的培训班中,要适当加入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内容。
四、以考促学,加强学习效果转化
建立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通过教育培训,要重点掌握以下应知应会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三)意识形态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
(四)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五)意识形态“四种责任”;
(六)意识形态“六个纳入”的内容;
(七)意识形态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八)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
(九)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
(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关于追责问责的方式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