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94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重点盘活领域;
第四部分:优化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第五部分: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
第六部分: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支持政策;
第七部分:阶段划分;
第八部分:有关要求。
四、政策问答
1.组织开展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建立动态更新、滚动实施的市级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并购重组、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督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抓紧启动自身优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盘活存量资产各类方式,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运营、资金退出、再投资的滚动发展模式。
2、重点盘活的领域是什么?
主要包括3个领域。分别是:(1)优质存量资产。重点盘活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统筹盘活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2)老旧、闲置存量资产。有序盘活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土地等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3)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包括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3、重点支持的盘活方式有哪些?
(1)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2)大力支持基础设施REITs上市。(3)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4)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5)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6)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7)积极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
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2)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5、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阶段是如何划分的?
(1)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2)项目策划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3)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5月1日起。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唐世杰
联系方式:0371-67185504